市民卢先生近日向本报投诉称,他与女友到xxx婚纱影楼小北店拍摄婚纱照,挑选照片时遭到不合理服务。
卢先生称,4月下旬他和女友黄小姐在该店花了三千多元拍摄婚纱照,挑选照片时,影楼的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在一小时内从两百多张照片中选好要冲晒的照片。照片是用电脑幻灯片的形式自动播放的,一旦选出不满意的照片立即删除,时间一到电脑自动关机。
卢先生表示,这种走马观花般的选照方式很不合理,匆忙中很容易看漏眼将好照片删除,而有瑕疵的照片却留了下来。
记者就此采访了xxx婚纱影楼小北店的门市领班朱先生。朱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该影楼挑选照片步骤的小卡片,卡片上明确写有挑选照片的时限为一小时,第一个步骤是删除顾客不满意的照片。对于出现顾客不够时间挑选照片导致出现不满意照片的情况,朱先生称影楼方面只能表示歉意。
在规定的时间内选照并删除未选照片是否为行内惯例呢?多家有名的影楼向记者表示并非如此。
影楼是否有权作出选照时限这样的规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康田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余律师表示,影楼和顾客签了合约确立了合同关系,一旦影楼工作人员根据合约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选出照片,如果当时顾客没提出异议就表示接受了影楼的条款,但是影楼方面有服务不到家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