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它逐渐取代传统胶片成为莆田许多影楼、相馆的经营主项。但笔者发现,新兴的数码照相业在行业规则、价格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0月23日,在阳光超市工作的林先生到胜利路某照相馆拍证件照。拍完照后,林先生要拷走照片文件,但服务员却说,在该店拍摄的数码照片,只能拿走照片不能拷盘,除非再交10元钱。两天后,林先生的同事发现,林先生的照片被存放在该影楼电脑上的一个“样板图片库”内供顾客浏览。林先生找到该照相馆交涉,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而照相馆的老板却辩解说:“我们又没将你的照片洗出来,只是作为‘样品照’让顾客看看效果,怎能算侵权?”
前几天,梅峰小学的黄老师和王老师分别到两家影楼拍摄6寸数码艺术照片。结果黄老师冲印18张30元,而王老师冲印10张25元。两人一比较,王老师觉得自己被多收了钱,返回影楼讨说法,无功而返。
笔者走访了当地多家数码彩扩店和影楼后,发现数码照相的冲印价格差异很大,比如5寸的照片,各店价格从每张0.8元到3元不等,而刻录成光盘后价格更离谱,有80元,有188元……让人实在找不着北。
莆田市消协有关人士说,近年来,有关数码照相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但处理起来却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思阳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数码照相属于新事物,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他说,照相馆以营利为目的,存储顾客数码资料的行为肯定属侵权,但如果只是作为效果样板的话,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约束规定,算不算侵权很难认定。
莆田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莆田市多数影楼和照相馆均属自主经营,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好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