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打工仔平常花费太高,要求店主预支工钱遭拒后竟伸出贼手。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缓刑,罚金5000元。
张某某在市中区一婚纱影楼内打工仅半个月,便要求其店主预先支付其一个月的打工费。因店主未同意,于是张某某心起歹念。2004年11月9日上午,张某某乘摄影室内无人之机,将放于室内橱子中的两部尼康照相机盗走,价值1万余元。
张某某在销赃时,被闻讯赶来的失主扭送到公安机关。近日,市中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摘自:济南时报
1名打工仔平常花费太高,要求店主预支工钱遭拒后竟伸出贼手。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缓刑,罚金5000元。
张某某在市中区一婚纱影楼内打工仅半个月,便要求其店主预先支付其一个月的打工费。因店主未同意,于是张某某心起歹念。2004年11月9日上午,张某某乘摄影室内无人之机,将放于室内橱子中的两部尼康照相机盗走,价值1万余元。
张某某在销赃时,被闻讯赶来的失主扭送到公安机关。近日,市中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摘自: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