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婚纱摄影工作室在广告中打出“*一品牌婚纱摄影工作室”字样自我吹捧。不料,此举被消费者以虚假广告为由举报至工商部门。6日,鼓楼工商局对该摄影工作室作出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万元。
据了解,几天前,鼓楼区工商局接到举报称,位于鼓楼区红霞新城的一婚纱摄影工作室打出广告称“*一品牌婚纱摄影工作室”。举报者认为其名不符实,是虚假广告。经鼓楼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婚纱摄影工作室为个体工商户。为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公用外墙体设置户外广告,内容为“X特婚纱摄影工作室”“*一品牌婚纱摄影工作室”。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设置的户外广告内容含有“*一品牌婚纱摄影工作室”字样,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提醒经营者,在宣传品牌或产品时,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合法,切莫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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