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不但没把自己拍成最美的新娘,反而连生活照的效果都比不上。肖女士不满婚纱照效果上网发帖抱怨,谁知却被影楼以“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据肖女士说,她于今年4月在武汉市xxxx摄影工作室拍摄了一组婚纱照。照片出来后,肖女士认为效果太差:“连生活照都比他们照的好看。”当时店员解释照片还将进行后期处理。可到5月中旬,肖女士取到相册后依然不满,她要求重照,遭到影楼拒绝。
5月27日,肖女士在“武汉热线”的家园论坛上发表了《哭了好几场了,在影楼的婚照经历,真是气晕了啊》一文,讲述自身经历,表达了对影楼照片效果、妆容、版面设计、服务的诸多不满,并在网上贴出自己的生活照和婚纱照进行对比,得到许多网友的跟帖声援。谁知6月23日,xx工作室一纸诉状将肖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道歉,并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5万元。记者与xx工作室及其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均表示不接受采访。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的郭剑律师。郭律师表示,只要是陈述属实,消费者有评价商家产品及服务的权力。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网上发帖要慎言过激言论,以免被人抓到把柄。